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有线电视光缆供应商资格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43 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总预算:143 万元(人民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有线电视光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有线电视光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格式要求签署《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供应商已登记并领购本项目招标文件。
7、本项目第一次招标的中标人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招标中标后弃标的宏安集团有限公司均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4 年 11月 7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11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请投标人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联系 E-mail:2468688244@qq.com 获取表格格式) 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2468688244@qq.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2、获取招标文件账户信息:①收款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公益大道支行,【银行账号:3602006419200402862】。②或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金缴纳。
3、招标文件售价 : ¥500.00 元,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11 月2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 13 号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 年 11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 13 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有线电视光缆供应商资格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采购内容:有线电视光缆;中标人数量:1 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预算使用完毕或供货期满,本项目结束。采购预算:人民币 143万元。
备注: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体育路 32 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9232089520
电子邮件:24686882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 13 号 A1 栋 A1-6 号商铺
联系人: 康工
电话: 18818869561
电子邮件:24686882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