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 标 人: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26年 6 月
新锐光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锐光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招标人为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2项目编号:GZMDZJ-2026-0601
2.3项目规模:新锐光研发楼(1#)、动力站(3#)局部装修以及室外钢结构停车棚两个。其中:1#厂房1层局部装修,二、五层全部装修;3#厂房1层局部装修。
2.4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178,068.76元。
2.5计划工期:11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至交付时间)。
2.6招标内容:本项目装修面积约4564㎡,在设计图纸、施工合同及工程量清单等范围内,按工程项目进度要求组织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深化、竣工量单编制、全套工程过程管理资料编制,组织人员按施工图&工程合同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前期工程(含临水、排水等前期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电气照明、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综合布线及弱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等相关专业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临水临电临设、包设备、包税、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移交、包结算、包验收、包系统调试、包造价控制、包保修、包税费。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乙方建筑工程一切商业险等,配合发包人完成报建及联合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建筑装饰施工类或消防类或电气类或机械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料: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3.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3.3.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 6 月 5 日至2026年 6 月 29 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12日,每日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埔北路南方物流2088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投标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携带至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埔北路南方物流2088办公室)。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2)线上购买:投标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250213226@qq.com)。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4.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4.5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6月29日14时00分
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14时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埔北路南方物流2088办公室
5.3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6月29日14时30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且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场做签到工作,手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则无需提供)。
5.6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异议受理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方: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邮箱: PengTang@nrmtc.com
异议受理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新芯光产业园新芯光一街2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特别提示事项
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8.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重要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2)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投诉的。
8.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向我公司发送邮件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芯光产业园新芯光一街2号
邮 编:510000
联系人:唐鹏
联系电话:13622270202
电子邮件:PengTang@nrmtc.com
9.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埔北路南方物流2088办公室
邮 编:510000
联系人:康小姐
联系电话:18818869561
电子邮件:250213226@qq.com
9.3 招标监管部门: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22270202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新芯光产业园新芯光一街2号
招标人: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新锐光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受聘于本单位,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委托的本项目被授权人也受聘于本单位。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若投标人未列全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但未列全的相关单位未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的,不视为投标人违反招标公告第3.3.2点的规定或弄虚作假。)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